社区事务工作站服务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服务工作职责
(一)及时掌握辖区内劳动力基本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负责采集辖区内就业岗位信息,掌握失业人员的就业需要。
(二)参与组织实施各项就业服务和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协助做到《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登记证》的发放工作。
(三)做好辖区内单位和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动态管理及扩面工作。
(四)负责做好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的人员界定、资金收缴、参保扩面、日常管理等基础性工作。
(五)做好辖区内失地农民保障的后续管理工作。
(六)参与组织辖区内城乡失业人员参加各项就业培训。
(七)做好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八)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法规,做好政策咨询。
(九)承办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申领《就业登记证》须知
1、初、高中毕修业生凭学历证件、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二张办理,初中自1998年开始、高中自1999年开始须到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接受劳动预备役学习,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进行登记。
2、技职校(含成人大、中专)应届生到次年1月1日以后办理失业登记,凭学历证件、双向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二张办理。
3、2003年以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凭学历证件、双向推荐表原件、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二张办理。
4、农转非、外市迁入、长期无业等社会闲散人员凭本市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二张办理。
5、2003年以后退役军人凭自谋职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二张办理。
7、刑释解教人员凭司法部门出具的释放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二张办理。
8、由就业转失业人员,凭“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一张办理。
以上人员办理前需先在社居委填写《无锡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表》并盖章。
附:申领《再就业优惠证》须知
以下所列材料,除照片、“单亲家庭”证明外,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其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和《残疾人证》的复印件要提供照片页和有关内容(指有就业、失业、缴费、享受待遇等记录的)页。
1、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二张、离岗退养协议书(须经市社保中心盖章确认)。
2、协保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须经市社保中心盖章确认)。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⑴续保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二张、《无锡市职工终止或解除关系通知单》、《就业登记证》、企业职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登记表;
⑵低保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就业登记证》、《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蓝证);
⑶其他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二张、《无锡市职工终止或解除关系通知单》、《就业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部份特困失业人员应同时提供的材料:
⑴双失业――配偶方的《就业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无锡市职工终止或解除关系通知单》、结婚证书、如配偶方已领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也要同时提供;
⑵单亲家庭――离异或配偶死亡的有效证明和目前子女在校读书证明;
⑶特困家庭――本家庭成员《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
⑷残疾人――无锡市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
附: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须知
⑴“4045”――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
⑵双失业――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结婚证书或户口簿、配偶方的《就业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无锡市职工终止或解除关系通知单》,如配偶方已领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也要同时提供;
⑶单亲家庭――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离异或配偶死亡的有效证明和目前子女在校读书证明;
⑷特困家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本家庭成员《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
⑸低保人员――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⑹残疾人――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残疾人证》。
⑺个体业主――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营业执照》。
以上所列材料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和《残疾人证》的复印件要提供照片页和有关内容(指有就业、失业、缴费、享受待遇等记录的)页。
附:企业实体认定
需要申请企业实体认定的商贸、服务型企业,以及街道和劳服加工型小企业应到所属区劳动保障部门填报《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下列申请材料(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
④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⑤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⑥企业与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⑦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国企改革分流的离岗退养、协保、续保人员除外);
⑧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中,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要提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
社区民政服务工作职责
(一)做好生活困难的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受理、评议公示和初审上报工作,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确定、动态管理,定期核查。针对在法定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组织其按时参加社居委会安排的公益性劳动、技能培训、思想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档案材料。
(二)做好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慈善救助的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建立临时生活救助信息资料档案。协助市、区慈善会、街道慈善分会做好救助对象的资格认定工作和慈善物资的发放工作。
(三)协助政府做好灾害预警和危险排查工作;协助做好自然灾害损失的核查和统计上报工作。根据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协助做好灾区生产自救工作。
(四)做好每年的住房特困户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工作。
(五)贯彻落实《老龄法》的宣传和组织网络,健全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完善适应老年人学习和开展休闲、健身、娱乐、活动的设施和器材。
(六)日常开展健康、文明的老年人文体娱乐活动。
(七)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开展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区、街道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负责社区重点优抚对象的政策待遇落实及新增对象基本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八)加强双拥宣传,及时总结上报双拥工作经验和典型事迹。做好社区优抚工作及民兵预备役、征兵等工作。军民共建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军地联系,协调双方关系。承办上级双拥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做好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事务、地名命名、社团登记等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宣传工作。
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程序: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由户主在每月5号前持本人和家庭共同生活人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收入证明、前四个月的水、电、气使用的交费单收据等有关资料向社居委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报告》表→经社区居委会初审,材料齐备后填写申请表→社区居委会自收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起一周内,对申请人所填报有关情况及其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并张榜公示一周,张榜无异议后,报街道民政科→街道民政科在10日内,完成复查,经街道低保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北塘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在一周内审批,街道委托社区居委会再次在申请人居住地张榜公示→一周内无异议后,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小组讨论,分管领导签名上报民政局→民政局批准(申请户需交户主四张一寸照片)→社区居委会领证。
社区社会治安综治工作职责
1、制订本辖区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年度计划,研究部署推进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并落实针对性措施。
2、及时掌握辖区内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研究对策措施。
3、建立维稳工作机制,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处理,确保辖区内社会政治稳定。
4、组织开展居民住宅小区巡防工作,全面加强技防、人防、物防、意识防等防控体系建设,控制刑事案件的发生。
5、组织开展最辖区内企业治安、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隐患。
6、负责对辖区内外来人口的办证登记和房屋出租户的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禁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反邪教等工作。
7、承办上级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职责
1、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制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和归档。
2、负责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主持调解疑难复杂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做好矛盾纠纷的登记、统计台帐、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纠纷的难点、热点问题,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处纠纷。
3、健全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及时收集和掌握各类纠纷信息和动态,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做到发现得了、控制的住、调处及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协助街道司法所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法律工作志愿者每两周提供一次义务法律咨询。
社区教育服务工作职责
1、加强社区教育宣传工作,倡导终身教育理念,培养居民学习意识和习惯,营造有利于社区教育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适时提供各类教育、培训、考试等信息,做好报名登记等服务工作。
2、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形成工作合力和有机整体,面对社区居民,自主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内容丰富、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努力满足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老年人群社会文化活动、弱势人群提高生存技能培训、外来人群适应城区社会生活培训等各类人群的学习需求,抓好社区内的婴幼儿教育和青少年学生的校外素质教育,使社区居民年培训率逐步达到80%以上。
3、完善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社区内现有各类教育资源,横向联合,纵向沟通,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各类教育面向社区居民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使现有教育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4、加强社区学校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楼组和学习型家庭等学习型组织,使学习型组织占社区内各类组织的三分之一,并逐年提高。
5、建立完善社区教育考核激励制度,多渠道筹措社区教育经费,督促社区内各类企业认真落实关于职工工资总额1.5%-2.5%用于职工培训的规定。
社区文体服务工作职责
1、社区要把文体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并作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窗口,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2、配合街道文体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开展本社区文化体育活动。
3、开展特色文化体育团队建设,建有特色文体团队。
4、经常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做到每季度有一次文体展示活动。
5、及时为街道文体服务中心提供违法违纪文化经营活动线索。
社区环境卫生服务工作职责
1、开展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2、开展社区健康宣传教育;
3、开展社区健康保健;
4、开展社区卫生预防;
5、开展社区妇幼卫生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一)具体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本村(社区)人口预测和出生定位调整工作。
(三)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负责村、组两级计生干部和信息员培训。
(四)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负责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指导、协同镇(街道)计生办做好“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系列工程”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依法查处违法怀孕(生育)对象和群众举报及上级交办的计划生育案件。
(六)认真做好计划生育的基础管理和统计工作。
(七)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八)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承办上级人口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一孩生育服务证发放程序
1、条件:按照《省条例》第21条规定“男女双方依法登记且均未生育的,即可生育一个孩子”由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办发放。
2、口径:现居住地为准由镇、街道计生办发放。
3、程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办领取、填写《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盖章,待业、无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居委盖章,凡一方户口不在无锡市范围内(包括江阴、宜兴)的需由户籍所在地计生办盖章,同时需由现居住地居委盖章签注意见,并携带好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这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程序
1、条件:符合《省条例》第31条的夫妻可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办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口径:以孩子户籍所在地为准。
3、程序:领取并填写申请书,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盖章,待业、无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居委盖章,凡一方户口不在无锡市范围内(包括江阴、宜兴)的需由户籍所在地计生办盖章,并携带好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孩子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附:照顾再生育一孩生育证的发放
具体请参照《省条例》,同时可向街道计生办咨询。
联系电话:82693404 联系人: 徐 敏 许幼华
社区残疾人服务工作职责
(一)详细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及需求,建档立卡,密切联系残疾人,组织志愿者定期不定期上门服务。
(二)协助村(居)委,制定并落实残疾人优惠措施,组织残疾人参加镇(街道)残联、村(居)委开展的活动。
(三)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村(居)委残疾人的生活、康复、就业、教育等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上级残联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四)充分挖掘社会资源,组织、协调本村(居)委的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引导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共享社会文明成果。
社区妇女服务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
2、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巾帼科技制富工程”、“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和拥军优属等活动。提高农村妇女科技制富能力,帮助农村妇女增收制富。推动社区卫生、文化和环境建设,参与社区服务业的经营与管理。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4、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反对一切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村(社区)。
5、普及科技、环境保护、妇幼保健和优生、优育、优教等知识,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6、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妇女入党积极份子和基层后备女干部工作,发挥妇联作为培养输送女干部基地的作用。
社区青少年服务工作职责
(一)及时把握本社区青少年生存发展和社区青少年工作状况;实施有关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法规、规划和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协调和督办与本社区青少年相关的事务。
(二)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常开展法制、黄赌毒预防等教育活动;对重点青少年采取了教育、管理、服务措施,查资料及照片。
(三)开展形式多样、适合社区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满足社区青少年成长发展的需要。
(四)积极开展青少年志愿者活动,协助开展针对社区青少年的课业辅导,外语、才艺、技能培训等提升服务。
(五)运用信息技术,建立社区青少年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外来务工青年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等。
(六)完成街道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区工会工作职责
1、组织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赛、提合理化建议。组织职工开展“两争一树”和“工人先锋号”活动。
2、做好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签工作。认真贯彻《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加强村和企业职代会建设。
3、加强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搞好工会干部陪训,着力深化“双八有”达标工程。
4、协助行政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5、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法律援助和监督检查活动。开展劳动保护合格工会达标活动,并定期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6、做好工会财务工作,遵守财务规定和财务决算制度。健全女工组织,签订女职工专项协议,提高女职工素质。
属地经济管理员职责
1、做好属地企业的动态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企业数量的增减变动情况,做好台帐,每月上报增减变动表。
2、及时向招商中心提供企业变动信息和引企信息,台帐健全。
3、和辖区企业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掌握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经营概况,及时向总公司上报。
4、掌握在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及时上报,台帐健全。
5、做好企业报表催缴工作。
6、做好城调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台帐健全。